关于对象概念的描述中,说法错误的是()
A
暂无解析
关于this指针使用说法正确的是()
设类A有成员函数voidf(void);若要定义一个指向类成员函数的指针变量pf来指向f,该指针变量的声明语句是:_____。
拷贝构造函数的参数是()
使用地址作为实参传给形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对C语言做了很多改进,即从面向过程变成为面向对象的主要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