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二者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对于要约而言,如果对方做出了承诺,要约人即负有与之订立合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约在有些情况下是不得撤销的,对于要约邀请,其发出人则不负有这些义务,他完全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接受对方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随时地撤销其已发出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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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是一种()
简述电子货币的主要功能。
电子支付当事人包括()
采用技术特定型立法模式制定的电子签名法是()
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