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IAP)在网络广告中的义务。
IAP的地位类似于邮电、电信业者,只是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传输管道”,不能对信息进行编辑。因此IAP只承担有限的事后控制义务,即负有在技术可能、经济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阻止侵权信息继续传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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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中对卡类存取工具的发行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针对技术措施保护的相关规定。
阐述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对电子认证服务采用强制性许可制度的理由。
版权保护技术措施是指()
数据用户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