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即指()
A
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即电子证据的可采纳性或可接受性,指数据电文能否被法院依照法律接受为证据之一种。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下列不属于支付命令错误的是()
名词解释:保护性管辖权
名词解释:非公务机关数据收集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