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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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添加剂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