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姓名权案件时,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 于是中止审理, 逐级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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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负责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的机构是
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人身自由包括
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是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社会保障权的表述,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