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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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厂仓库工作人员甲利用晚上值班的机会,在一周内三次窃取通信电缆,甲的行为属于()。
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刑事诉讼法属于()。
甲某为某教育委员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民办教师名册,从1998年2月贪污2300元,1999年5月贪污1800元,2000年11月3400元。对于甲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