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成立不作为犯罪?()
A、过路人甲看见某公寓发生火灾而不报警,导致公寓全部被烧毁BC
本题考核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成立不作为犯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包括: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第二,行为人能够履行该特定义务;第三,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A选项中,甲虽然看到公寓发生火灾,但是他没有报警的义务,因此不可能成立不作为犯;B选项中,成年人带小孩去游泳,负有保护该小孩生命安全的义务,小孩溺水乙发现且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救助,成立不作为犯。C选项中,丙作为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且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成立不作为犯;D选项中,如果先行行为为犯罪行为的,并且刑法对这种行为引起的加重结果有明文规定的,不另定不作为犯罪;如果刑法没有规定的,仍以不作为犯罪评价。本项中的司机丁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因此不以不作为犯罪另行评价。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案情】
王某组织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某、林某、丁某积极参加。一日,王某、刘某在某酒店就餐,消费3000元。在王某结账时,收银员吴某偷偷调整了POS机上的数额,故意将3000元餐费改成30000元,交给王某结账。王某果然认错,支付了30000元。
王某发现多付了钱以后,与刘某去找吴某还钱,吴某拒不返还。王某、刘某恼羞成怒,准备劫持吴某让其还钱。在捆绑吴某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因为担心酒店其他人员报警,故放弃挟持,离开酒店。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叫人过来帮忙,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四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这个保安”,随即开车离开。刘某随即让林某、丁某二人开枪。林某、丁某二人一人朝武某腿部开枪、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致其死亡,现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关于吴某的行为定性,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2.王某、刘某对吴某构成何罪?须说明理由。
3.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对武某的死亡构成何罪?(其中王某的行为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