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在本案中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AD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实际上危害结果是他的第二个行为造成的,这就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所以A是正确的。在刑法理论上一般将错误分为法律错误与事实错误,打击错误是事实错误的一种。所谓打击错误,也称打击失误、行为偏差、方法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某一对象实施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导致实际侵害对象与其本欲侵害的对象不一致。打击错误有以下基本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对象实施了侵害行为。
2、实际侵害的对象与行为人意欲侵害乃至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一致。
3、行为人在主观上不仅不希望而且也没有放任自己的行为对第三者(实际侵害对象)造成危害。本案中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故意对潘某本人实行打击行为,所以刘某并不存在打击错误,所以B是正确的。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在客观上实行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导致被害人的死亡。本案中,刘某有杀害潘某的故意,并且实行了杀害潘某的行为,造成潘某的死亡,所以刘某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所以D是正确而的,C是错误的。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D.
下列选项中,依法不须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情形是:()
甲为杀死乙,放火把乙家的房屋点着,造成乙的一家三口死亡,房屋烧毁,甲的行为属于()。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证明意见()。
渝城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错误的?
案情:
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点拦路抢劫赵某的财物,当晚19点55分,洪某到达了现场,但没有发现蓝某,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于是,洪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凶器,击打赵某的后脑部,导致赵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蓝某此时到达了现场,与洪某一并从赵某身上和提包中找出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随后,蓝某先离开了现场,洪某以为赵某已经死亡,便将赵某扔到附近的水库,导致赵某溺死(经鉴定赵某在死亡前头部受重伤),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洪某逃至乙市,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
2016年9月,洪某被保险公司辞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洪某打算从事个体经营。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从A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经营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而亏损。为了归还贷款,洪某想租车用于质押骗取他人借款。洪某从B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钱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车都装有GPS系统,如果租车人没有按时归还,B公司就会根据GPS定位强行将汽车收回。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骗了B公司,租期届满时B公司也会将汽车收回,因而不会有财产损失。于是,洪某于2017年3月12日以真实身份与B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从B公司租了一辆奥迪车,约定租车一周,并在租车时交付了租金。租到车后,洪某伪造了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与购车发票,找到C小货公司借款50万元,孙某信以为真,将奥迪车留在公司(但没有办理质押手续),借给洪某50万元。洪某归还了A银行的30万元贷款本息,一周后,B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车辆,便GPS定位找到车辆,并将车辆开回。孙某发现自己上当后报警。
公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为由在网上通緝洪某。洪某看到通缉后,得知公安机关并没有掌握自己1995年的犯罪事实,便找到甲市环保局副局长白某,请白某向公安局领导说情,并给白某5万元现金,白某向公安局副局长李某说情时,李某假装答应大事化小,同时从白某处打听到洪某的藏身之地。随后,李某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洪某。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对C小贷公司的诈骗事实,但否认自己对B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也没有交待1995年的犯罪事实,但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起犯罪事实,并且检举了黄某与程某的一起犯罪事实。
洪某主动交代的另一起犯罪事实是:2016年10月5日,洪某潜入某机关办公室,发现办公桌内有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便将信封和现金一起盗走。次日,洪某取出信封中的现金(共8000元)时,意外发现信封里还有一张背面写着密码的银行卡。于是,洪某就对其妻青某说:“我捡了一张银行卡,你到商场给自己买点衣服去吧!”青某没有去商场购买衣服,而是用银行卡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出了4万元现金,但没有将此真相告诉洪某。
洪某检举的犯罪事实,是其与程某喝酒时由酒后的程某透露出来的:黄某雇请程某伤害黄某的前妻周某,声称只要将周某手臂砍成轻伤就行,程某表示同意,黄某预付给程某10万元,并许诺事成后再给20万元。程某跟踪到周某后,威胁周某说:“有人雇我杀你,如果你给我40万元,我就不杀你了,否则我就杀了你。”周某说:“你不要骗我,我才不相信呢!”程某为了从黄某那里再得到20万元,于是拿出水果刀砍向周某的手臂。周某以为程某真的杀害自己,情急之下用手臂抵挡,程某手中的水果刀正好划伤了周某手臂(构成轻伤)。周某因患白血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程某不知道周某患有白血病,但黄某知道。
程某后来向黄某索要约定的20万元时,黄某说“我只要你砍成轻伤你却把人砍死了,所以20万元就不给了”。程某恼羞成怒将黄某打成重伤。洪某主动交代的事实与检举的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讯问,洪某如实交代了自己1995年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虽然知道该犯罪事实,但一直未发觉犯罪嫌疑人)。
问题:请按案情描述顺序分析各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性质、犯罪形态与法定量刑情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陈述理由:如就罪行的性质、犯罪形态等存在争议,请说明相关争议观点及其理由,并发表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