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为某教育委员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民办教师名册,从 1998 年 2 月贪 污 2300 元,1999 年 5 月贪 污 1800 元,2000年 11 月 3400元。对于甲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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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情形依法须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