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C
【考点】具体人格权
【解析】A项:《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民通意见》第162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在本题中,某医院盗用了朴某的名字,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因此A项错误。
B项:《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本题中,某医院以营利的目的擅自用朴某的肖像为自己做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故此项错误。
C项:根据上述解释可知,某医院同时侵犯了朴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故此项正确。
D项:《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本题中,某医院并没有非法剥夺朴某的荣誉称号,不构成对朴某荣誉权的侵犯,故此项错误。
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人
遗产的分配原则是
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案件】
王某与李某系隔壁邻居。因王某"十一"要结婚,重新装修房屋。王某为了赶进度,要求装修工人日夜装修,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了李某一家的休息,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未果。一日晚上7点,王某又指挥装修工在墙上打眼,产生了很强的噪声,李某遂又找到王某理论,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数十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王某恼羞成怒,当众指使装修工冯某打了李某几个耳光,并且告诉围观的人少管闲事。李某遭此羞辱之后,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企业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源,李某身心、财产俱遭伤损。
【问题】
在本案中李某可以采取哪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据()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