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注册为投资主办人。
A、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年AB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注册为投资主办人:
(1)不符合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规定的条件。
(2)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年。
(3)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年。
(4)未通过证券从业人员年检。
(5)尚处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期内。
(6)其他情形。
证券公司应加强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建立完善的()评估与处理机制,通过事先评估、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有效控制包销风险。
()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由()规定,并依法登记。
主要面向即将进入证券业从业的人员,具体测试考生是否具备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所需专业基础知识, 是否掌握基本证券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这是 ( )。
《资格管理办法》 规定,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 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 )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