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试卷库  > 公务员  > 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国考)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独董制度原本是英美法系的产物,而大陆法系的公司则更多以监事会作为“独立第三方”监督公司大股东或者高层,以达到规范公司治理的目的。中国公司本身设有大陆法系常设的监事会,而随后又引入了英美法系的独董制度。因此,从形式上来说,中国上市公司可以说拥有了世界上最全面的“独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和人员。但监事会制度本身就存在某些问题,比如,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 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文段意在说明( )
试题预览

独董制度原本是英美法系的产物,而大陆法系的公司则更多以监事会作为“独立第三方”监督公司大股东或者高层,以达到规范公司治理的目的。中国公司本身设有大陆法系常设的监事会,而随后又引入了英美法系的独董制度。因此,从形式上来说,中国上市公司可以说拥有了世界上最全面的“独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和人员。但监事会制度本身就存在某些问题,比如,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 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文段意在说明( )

A、中国上市公司已全面拥有监督机构和人员
B、我国现有的监事会制度仍存在不完善之处
C、独董制度对英美法系及我国经济产生的影响
D、应推行监事会与独董制度并行的监督制度
查看答案
收藏
纠错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文段首先介绍独董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作用,并说明中国公司同时拥有这两种制度,得出从形式上拥有最全面的监督机构的结论。接着转折强调说明监事会本身存在的问题,故文段重在强调监事会制度仍不完善,对应选项为B项。A项,我国上市公司只是从形式上拥有监督机构和人员,选项中“全面拥有”表述过于绝对,排除。C项,“产生的影响”属于无中生有,且“独董制度”并非文段论述重点,排除。D项,对策属于无中生有,排除。因此B项当选。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按CIFSingapore条件成交出口大宗商品,程租船运输,卖方欲不负担卸货费,应采用()。

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的速度最快。

Ourbankoffersminimuminterest______forsellerfinancingandforloansofcash.

多式联运人对从接管货物起到交付货物止的联运全程适用共同的责任原则、共同的赔偿限额、不论货物灭失、损害或延迟交付发生在什么运输区段,都按统一的责任制度承担责任。()

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