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得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错误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考录制度是整个公务制度的基本内容。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