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当地群众可以照常生产、生活,但是不得进行以及其他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第十八条)
A、爆破、射击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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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应当对公民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保护军事设施,保守军事设施秘密,制止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标志牌由负责设置。()(《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九条)
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的要求,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八条)
毁坏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以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界限标志或者其他军事设施的,处()(《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在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一定距离内进行采石、取土、爆破等活动,不得危害军事设施的和使用效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