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不得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上搭建、设置民用设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A、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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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征求的意见。()(《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对军事设施的重要部位应当采取措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应当从国家安全利益出发,共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对军事设施实行的方针。()(《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六条)
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不得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上搭建、设置民用设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