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追责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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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可以以本组织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产,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