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
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