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公安赔偿的损害后果只能是有形的物质性损害,不包括人身自由、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损害
错误
暂无解析
行政诉讼监督是指国家审判机关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促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政的监督形式
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
对犯罪客体按照其范围大小可划分为()。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是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纪律
戒严由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也可派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