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男,35岁,农民。在1988年换届选举中,赵某先向两个带笔的选民索要选票,遭到拒绝后,他又向其他选民索要选票。有些选民以为他要自己代笔,便把选票交给他。他就这样拿到33张选票,违背选举人的意志,擅自在两个候选人的名字上打了“X”,而在另选人栏内填上他自己的名字。由于赵的破坏,致使两个候选人的票都没有超过半数,造成选举无效。某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
问:制裁赵某的宪法和法律根据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的是()。
从党的()以来,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拨乱反正,勇于实践,努力探索,逐步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包括()。
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