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修订通过。
C
暂无解析
政府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劳动。
各级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的意见。
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残疾人应当遵守(),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有就业要求是对残疾人劳动者自身需求的限定,如果自身没有就业愿望和需求, 就不属于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工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