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残疾人(),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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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的权利。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着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全社会对残疾人()。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和其他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