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进场需见证取样复验,复验项目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全性、胶砂流动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细度等。
施工单位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有见证取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监督下,由监理或施工单位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 ),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施工物资资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应按批组合,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能对应一到致,不得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