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P600》规定,卖方可以凭以结汇的装运单据有()。
A、提单ABDE
暂无解析
如买卖合同规定的装运条款为“Shipment during June / July in two equal lots ”,这表明出口人必须在 6 月、 7 月两个月内各装一批,每批数量相等。
按 CIF 成交的合同,属于在目的港交货的合同。
收到国外来证两份, (1) 棉布 10 万码,每码 0.40 美元,信用证总金额 42,000 美元;(2) 服装 1,000 套,每套 20.00 美元,信用证总金额 21,000 美元。据此,两证出运的数量和金额可分别掌握为
每笔交易都必须有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汇票、本票和支票都有即期的和远期的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