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5时BCDE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 1 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 /3时;
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 / 3 时;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有关审计独立性的说法中,体现审计工作上的独立性的有()。
下列说法中,属于审计产生的前提条件是()。
X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接受一项产品安装工程,安装期3个月,合同总收入310000元,至12月31日已预收款项220000元,实际发生成本150000元,估计还会发生成本50000元。假如X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成水准。据此计算,X公司2006年应确认的劳务收入和结转的劳务成本分别是()。
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的是()。
在对库存现金实施监盘程序的过程中,应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