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是()。
A、与外国投资者合作经营ABDE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情形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资产,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是()。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5月,该企业董事会决定将自产的500件产品对乙企业进行投资,占乙企业股本的10%;该批产品的单件成本为1.2万元,市场售价为每件2万元(不含增值税)。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因该项业务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结转原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某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其中赊销比例为80%,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400万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万元,则该公司2009年的应收账款周转次数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