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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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解析
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换发。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年。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审查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