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参与的原则简述。
是指行政相对人在程序上有了解并被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权利。
暂无解析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
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是
学理解释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没有任何意义。()
违法行为就是犯罪。()
犯罪行为引起了危害后果则为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