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简述。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 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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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对单位犯罪主体的处罚,我国上前立法上一律采取既对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又对单位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做法。()
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是
在对刑法某一条款进行解释时,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方法。
犯罪客体就是犯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