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行政行为简述。
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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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
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是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刑讯逼供罪与诬告陷害罪的主体都是真正的身份犯。
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