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有权作出行政许可的机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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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犯罪行为引起了危害后果则为犯罪既遂。
只要某种行为只符合犯罪构成中的一个或几个要件,该行为就符合犯罪构成,成立犯罪。
认定因果关系则基本上完成了对于刑事责任的认定。
香港、澳门和地区适用大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