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政法规范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以划分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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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包括四个步骤
区分中止与未遂时,“能达目的不欲”与“欲达目的不能”中的“能”与“不能”应当以客观方面为标准。
作为犯罪主体要件的特殊身份,不仅是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而言,也适用于教唆犯与帮助犯。
少数民族地区对刑法进行变通或补充规定后,刑法典在少数民族地区则不再适用。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