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就是都预见到结果的必然发生,()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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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只要某种行为只符合犯罪构成中的一个或几个要件,该行为就符合犯罪构成,成立犯罪。
刑法的效力范围就是指刑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
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存在成立与否的问题,但不存在既遂与未遂的问题。
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