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废的控制应按照排放物治理和排放、排放物循环、减少污染源的四个优先级顺序考虑。
专项应急预案中处置措施应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专项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不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