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1942年《青少年福利法》
1942年《青少年福利法》规定了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家庭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优先地位;基本奠定现代德国学前儿童教育的基调,即把学前儿童教育视为青少年福利事业,并划归青少年福利部门管辖;提出“白天的幼儿之家”和加强幼儿教师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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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界人们常说的“比较教育之父”指的是()
美国中学的主体是()
1965年在美国批准先行计划,建立多个项目与中心,为儿童提供服务的是()
()年通过《退役军人重新适应法》,规定由联邦政府供给退役军人入学者以学费和生活费,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1833年公布的()可以说是法国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规定,每个市镇必须有一所初级小学,并在城镇设立高级小学。这实际上创立了法国的初等教育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