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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李某中秋节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比例是()

A、100%
B、150%
C、200%
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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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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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在6个月内因为擅自离岗被所在公司书面警告两次,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针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丁某于2016年3月1日进入旭升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劳动合同期限至2019年3月1日,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丁某的销售业绩一直未能达标。2016年8月1日,应公司要求,丁某与旭升公司签署了《销售业绩改进计划》,给予丁某4个月的观察期,丁某承诺2016年8月至ll月期间其本人每月的销售业绩不低于10万元,如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丁某需自行提出辞职。后丁某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2016年12月5曰,旭升公司以丁某履行其自行离职的约定为由,要求丁某离职。丁某依照公司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但不认为是自行离职。后丁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

(1)试用期满后,旭升公司能否以丁某试用期内销售业绩一直未能达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2)《销售业绩改进计划》关于“如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丁某需自行提出辞职”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丁某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王某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个人原因离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时隔10日,王某体检发现自己怀孕了,遂以怀孕事实发生在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协议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综合计算工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蔡某与某造船公司2015年8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管理员”,工作地点为本市。某造船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发出内部调动通知单,安排蔡某由“总装部”调整至“预装部”,岗位仍是“管理员”,工作地点仍在船厂内。在收到调岗通知后蔡某连续20天未到新岗位工作。2016年5月3日,某造船公司作出《关于对蔡某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决定》,以“脱岗时间达20天”为由,解除了与蔡某的劳动合同。蔡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造船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根据提示,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某造船公司调整蔡某岗位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蔡某的仲裁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3)某造船公司若获得有利裁决,应当证明哪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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