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不能履行合同的现实危险。包括有明确证据证明下述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3)先履行义务人负有通知和举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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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食品有限公司年将自己开发生产的儿童饮用果汁产品定名为“娃娃乐”推上市场,该果汁因物美价廉而广受消费者欢迎,自推出后年销售额在同类产品中一直稳居前列。乙纯净水公司于年也推出儿童饮用果汁产品,该产品定名为“娃娃笑”。问题:
(1)甲公司的果汁产品“娃娃乐”是否为知名商品?说明理由。
(2)如果乙公司以自己是纯净水公司为由否认自己与甲公司的竞争关系,其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娃娃乐”是否属于甲公司儿童饮用果汁产品的特有名称?为什么?
(4)有人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仿冒,请问认定仿冒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入和有限合伙人。后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乙合伙人性质转变后的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简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