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权力的公共性。
行政权力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行政权力的主体只能是公共机构,而不是个人或私人组织。
第二,行政权力活动的领域是公共事务,不是私人领域。
第三,行政权力的目的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是为私人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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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道德的核心规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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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发展的内外部的阻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状态是()
在雷格斯的行政生态学模式理论中,被称为棱柱型行政模式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