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务员的批评建议权
(1)批评建议权是指公务员享有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对改进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2)公务员提出批评建议的内容,既可以是与自己工作和权益有关的问题,也可以是与机关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领导人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等相关的问题。
(3)公务员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也可以是在会议上公开地提出或个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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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属于单纯性免职的情形是()
公务员考核等次分为()
下列选项中,对公务员降职不正确的陈述是()。
符合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标准的考核等次是()。
省农业厅某副处长不服免职决定而提起申诉,受理机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