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权力的公共性
1、行政权力的主体只能是公共机构,而不是个人或私人的组织。
2、行政权力的活动领域是公共事务,而不是私人领域。
3、行政权力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是为私人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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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委员会制行政组织体制的典型国家是()
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
用于企业生产的某一类商品上,以区别于该企业生产的其他类商品的商标是()。
在雷格斯的行政生态学模式中,与过渡型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模式是()
合同担保方式中,债务人或第三者将财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方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