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共政策抉择的合法化。
公共政策抉择的合法化是指有关政策抉择主体依据有关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对政策方案加以审查、通过或批准、签署及发布的过程。 (1 分)
(1)政策内容的合法化, (1 分)政策内容的合法化,就是决策者择定的政策在内容上不能与既定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必须合乎有关法律的原则甚至具体规定。 (1 分)
(2)决策程序的合法化, (1 分)行政系统的决策程序包括法治部门的审查、领导会议和套路决定和行政首长的签署发布。 (1 分)立法系统的决策程序包括提出议案、 审议议案、 通过议案和公布政策这几个阶段。(1 分)
(3)政策的法制化。 (1 分)政策的法制化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将有些成熟的、稳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的过程,也称政策立法或政策的法律化。 (1 分)政策立法的主体,一为立法机关,而为有权将一般的行政决策上升为行政法规的那些行政机关, (1 分)从政策立法的政策范围来说, 并不是所有的政策都要法制化,而是那些有立法必要的、比较成熟和稳定的政策。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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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三者之间可能会发生矛盾和冲突,要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矛盾,就必须要以这把尺子来衡量。
危险化学品指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单位或家庭维修中使用溶剂和油漆时除了杜绝一切火种,还应该注意()。
热对流不需要通过任何介质将热传播,不受气流、风速、风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