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的刑事诉讼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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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注释水平明显提高,律学家张斐对《晋律》中的二十个法律概念进行了解释,其中对“不敬”罪的解释是()
清朝实行的会审制度中,由朝廷各部院长官会同复审各省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的制度称为()
最终收回领事裁判权的政权是()
“热审”制度始于()
宋朝为发展海外贸易,实现“通货贿,以获厚利”“懋商贾,以助国用”,制订了专门的法规,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