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答:董仲舒 “大德而小刑” 的法律思想主张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系统地论述了德主刑辅说。“大德而小刑”的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董仲舒的这一法律思想是指用儒家的仁和德去教化人民,而刑罚只是作为仁和德的辅助手段来为国家服务,以通过这种法律思想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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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德礼为本,政教为用”
我国古代第一个明确提出无君、无政府主张的思想家是()
清末“礼法之争”中,劳乃宣对《大清新刑律草案》极力攻击的两点是()
秦王朝“以法为教”的文化专制思想,直接导致了()
最早提出“君人南面之术”的先秦思想流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