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德国法西斯刑法的基本特征。
以类推原则取代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以“意思刑法”取代“结果刑法”
贯彻种族主义的“素质论”
刑罚残酷
暂无解析
在庞德看来,物质利益属于()。
埃利希认为“法律的发展重心”在于()。
取消原有的四个氏族部落的雅典执政官是()。
下列有关梅因对古代法律制度的研究表述不正确的是()。
在社会契约问题上,明确地认为没有得到统治者的允许便不得另订薪约的古典法学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