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会法的基本特点。
教会法是封建性质的神权法:与基督教的基本精神为指导,以基督教的教义为根本内容。
教会法具有相当完备的体系。
教会法的盛衰取决于教权与世俗王权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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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罗马法的代名词是()。
下列方法中,属于法学的一种新的研究方法是()。
“有规则的、无偏见的、在这个意义上是公平的执法”被罗尔斯称为()。
规定了职务犯罪的德国刑事法律是()。
梅因认为,法律改进的方法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