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意见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内容有:
⑴确立了当事人的辩论权
⑵辩论的具体内容极为广泛
⑶辩论的表现形式和方式具有多样性
⑷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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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是()。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
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