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能够受领而不为受领或客观上不能受领的情形。受领迟延应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债务的履行需要债权人协助;
(2)债务已届履行期;
(3)债务人已提出履行或已实际履行。 已提出履行, 是指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发出可以履行的通知。 已实际履行, 是指债务人已经将履行标的提交给债权人;
(4)债权人不为或不能受领。不为受领,是指债权人拒绝受领或不提供协助义务。不能受领,是指基于债权人自己的原因,客观上无法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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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在抵押物的价值小于债权时,对剩余部分债权,抵押权人()。
简述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甲委托乙代卖鲜鱼,途中,乙的拖拉机被撞坏,无法行驶。由于天气炎热,乙怕鱼变臭,就转托路过出事地点的丙将鱼捎到鱼市。但因鱼已不新鲜.丙未卖得好价钱.损失不小.根据法律规定.该损失应由()承担。
民事行为被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定部分无效后,其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