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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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协商同意,甲将其已经租给乙的电脑出售给乙。该电脑的交付为()。
无偿保管合同中,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失的, 保管人应予赔偿损失的情形是 ()。
下列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的除外。这被称为()。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一段时间不行使而消灭。按照法律规定,该段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