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法上国家的各构成要素对其构成的意义。
(1)定居的居民。有定居的居民或固定的人口,才能形成社会和一定的经济及政治结构,进而构成国家。
(2)确定的领土。领土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主权活动的空间。
(3)一定的政权组织或政府。政府是执行国家职能的机构,代表国家对内实行管辖,对外进行国际交往。
(4)主权。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国家具有的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地位。
暂无解析
外交团()。
《强迫劳动公约》规定的禁止强迫劳动的例外情形是()。
根据我国《国籍法》关于子女取得中国国籍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外国人可享有国民待遇的权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