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9/10月份装运”,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9月、10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以下哪些内容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溢短装条款是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既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买卖合同中一般均应规定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
在海运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是属于()。